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過戶是指利用正常程序將屬於壹個所有者的東西變更為另壹個所有者的過程。買賣、繼承或贈予不動產、車輛、記名證券等。,業主名稱應按法定程序變更。每輛車都有壹個固定的賬號,就像人壹樣,車賬號主要是登記車的車主和地址,以及壹些相關的車參數。轉讓的詳細程序:1。交易需繳納二手車交易稅,私人家庭為百分之壹,公戶為百分之四。2.車輛外檢:將車輛開到車檢所,對車輛進行外檢、延期、拆牌、拍照,獲取車輛照片,張貼在檢驗記錄上,進入過戶大廳備案。第三,選擇車牌號碼。排號機取號後,相關材料排隊交過戶費。四、轉出,所需材料包括機動車登記、轉移、註銷登記表、過戶申請表、檢驗記錄表、機動車產權登記證原件、行駛證原件、車主身份證原件、車牌號原件、車輛照片、交易市場過戶發票。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已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30日內到機動車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處理完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第十九條申請轉移登記,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和憑證;(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四)機動車駕駛證;(五)海關監管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或者海關認可的轉讓證明;(六)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現機動車所有人居住地在車管所管轄範圍內的,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壹日內,確認機動車,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審核提交的證件和憑證,收回號牌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過戶事項,補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不在車管所管轄範圍內的,由車管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