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1條。國家機關和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為他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
法典草案已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初步審議。草案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竊取他人加密信息、非法侵入他人密碼保護系統,不得利用密碼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密碼法草案中的密碼是指使用特定變換對信息進行加密保護或者安全認證的產品、技術和服務。密碼主要有兩個作用:壹是加密保護,二是安全認證。
密碼法草案分為總則、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商用密碼和法律責任,附則五章四十四條。
草案明確規定,密碼分為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和商用密碼,實行分類管理。
據此,草案提出了密碼分級保護的原則要求:核心密碼和普通密碼用於保護國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碼保護信息的最高秘密等級為絕密,普通密碼保護信息的最高秘密等級為機密;核心密碼和普通密碼屬於國家秘密,密碼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實施嚴格統壹管理。
手機密碼、社交賬號密碼(微信、QQ、郵箱等。),以及我們平時使用的APP註冊密碼都是商業密碼,也會受到《密碼法》的保護。
此外,草案還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以後不法分子盜取個人用戶密碼也有法可依了。即使在竊取密碼後,不做任何攻擊性的事情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