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標的意義:
1,有利於科學合理的確定交易周期。
2.合理控制成本,實現資本效益最大化,有效防止不正當競爭。
3.促進了工程質量的持續改進,使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儲備。
4.簡化工程結算手續,減少扯皮現象,密切合同雙方的合作關系。
5.促進了施工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實施,調動了企業的積極性。
二、招標流程:
1,招標人(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有必要)。項目批準或備案後,招標人將開標並實施項目。
2.競標開始了。招標人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手續復雜),且多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投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的配合下,根據招標規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規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布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函後,到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投標人獲得招標文件後,應當研究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在此期間,如有相關問題,可以向招標公司澄清招標文件,必要時招標公司將組織招標項目答疑會。根據答復或澄清,補充文件將作為招標文件的必要組成部分和修改發給所有投標人。
7.招標公司應在開標前成立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的組成和評定應符合《評定委員會和評定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組織招標人和投標人開標。
9.評委會將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如有必要)以確定中標候選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在中標候選人中確定最終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布中標通知書和失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應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九條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辦理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準。
招標人應當具備招標項目相應的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十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投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形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