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的方法如下:
1.工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並提交相關材料,具體如下:
(1)《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
(二)工傷後首次就診病歷、與工傷有關的住院資料及此後所有門診病歷;
(3)首次及復查後的影像學檢查報告;
(4)受傷部位有疤痕、缺損、畸形的,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2、工傷職工工傷相關學科的專家鑒定;
3、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經過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3、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級、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並退出工作崗位,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津貼,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6.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或者六級傷殘的,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並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7.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
8.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綜上,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到工傷,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鑒定,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評定傷殘等級,並向公司索賠。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查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的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明的人員,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