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征地拆遷審計存在哪些問題?

征地拆遷審計存在哪些問題?

法律分析:1。調查鎖定情況未公示。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要求,鄉鎮、街道應對擬征收範圍內的情況進行核實和匯總,時間應不少於7天。調查顯示,6個項目中,只有1個項目公示了調查鎖定。

2、原始資料不全。審計發現,征地補償協議、房屋及青苗補償調查表等重要資料未經調查人和拆遷戶簽字,房屋土地證號、面積不全。

3.分寸不嚴謹。為了加快工作進度,項目中的拆遷專班對部分征收案件進行裁量決策,但不能提供決策依據。

4.未經批準挪用借入資金和篡改余額。經審計,有2個項目貸款拆遷款390萬元。有兩個項目,拆遷結余資金未經批準用於支付工程款。

5.發放拆遷補助審批不嚴。審計發現,有的幹部壹個月多項目領取搬遷補貼,有的地方給無關人員發放加班補貼、燃料補貼。

法律依據:《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條例》

第五條審計機關應當重點審計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和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項目的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項目的下列內容進行重點審計:

基本建設程序的履行情況;

(2)投資控制和資金管理與使用;

(3)項目建設管理;

(四)相關政策措施和規劃實施情況;

(五)工程質量;

(六)設備、材料和物料的采購;

(七)土地使用和征地拆遷情況;

(8)環境保護;

(九)工程造價;

(十)投資業績;

(十壹)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除重點關註上述內容外,還應關註項目決策程序是否合規,是否存在決策失誤、重復建設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註重揭露和查處工程建設領域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經濟犯罪線索,促進反腐倡廉建設;要註意揭示投資管理體制、機制、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 上一篇:債權可以由債權人自己實現嗎?
  • 下一篇:直道右轉怎麽處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