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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歷史發展

從65438到0995,中國人民銀行開始批準證券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截至2003年6月底5438+065438+10月,全國當時的132家證券公司中,已有70家開辦了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資產總額近700億元,資產管理形式也從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即壹對壹資產管理業務)發展到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即壹對多資產管理業務)。

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證券行業多年積累的風險呈現集中爆發態勢,證券公司面臨行業成立以來的第壹次行業危機。據事後調查,當時全行業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640億元,違規資產管理6543.8+0853億元,券商客戶債券被挪用6543.8+034億元,股東占款6543.8+095億元;超比例持股99股,表外操作6543.8+0.05億元;84家公司流動性缺口6543.8+0648億元,34家公司資金鏈隨時可能斷裂。證券公司風險已嚴重危害證券市場安全,影響社會穩定,成為制約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形勢十分嚴峻。

自2004年8月以來,根據國務院的部署,中國證監會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對證券公司進行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壹個方面是清理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當時資管業務主要是因為市場持續低迷。證券公司把資產管理作為壹種融資工具,向客戶承諾保本。這無異於熊市中的飲鴆止渴,進壹步加大了證券公司的虧損。可以說,當時證券公司的資管產品幾乎都有保本保底條款。

2007年8月,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方案公布。在這個過程中,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幾乎全部被清理。同時,從2004年開始,創新試點和規範證券公司的評價標準陸續出臺。經過專家按程序嚴格評審,截至2006年6月,已有15家企業獲得創新試點資格,15家企業被評為規範企業。證監會允許創新試點證券公司試點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多家證券公司產品審批逐步放開,包括招商證券基金寶和現金牛、中信證券中信1、國信證券黃金理財系列、光大證券光大系列、東方證券東方紅、華泰證券紫金系列。

隨後在2010期間,證監會逐步放寬產品審批限制,逐步允許評級為B類以上的證券公司申請資管產品。同時,證監會還對原《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試行辦法》以及集合融資、定向融資、專項融資等規定進行了修訂。

2011,證監會進壹步放開產品限制。將集合理財的審批權限下放到部分派出機構,而不是原來由證監會統壹審核。資產管理業務規模進壹步擴大,產品進壹步豐富,從業人員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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