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違法停車的舉報方式
1,市政府管轄的公共場所違法停車,撥打110或122向交警舉報。工作人員會根據車主登記的聯系方式聯系車主挪車,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
2.在居民小區、商場等公共場所違法停車,向物業管理投訴並要求其糾正違法停車行為。
3、公司、企事業單位屬於停車區域的,可以撥打企業、單位後勤保障辦公室的電話進行舉報,並請其負責人協助糾正違法停車行為。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停放在規定的地點。沒有停車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規定
1.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禁止停車;
3、* * * *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的道路及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準停車;
4.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離開車、人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
6、城市公交* * *不得在站點外的道路上停車上下乘客。
四、違章停車處罰標準
1.現場停車違章處罰。如果司機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使司機立即離開。壹般司機只需要開快點就行了,沒有處罰。駕駛人拒不駛離,駕駛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將對妳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非現場停車違章處罰。駕駛人不在場的,除罰款、貼罰單外,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部門有權將車輛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