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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如果采用綜合報價評估法,報價得分與規定的比值

采用綜合報價評標法的,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合理設定價格分值。按照綜合評分法,商品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30%至60%,服務價格分值占10%至30%。采購項目存在不同采購對象的,以項目資金比例最高的采購對象確定其項目屬性。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低於保證精度的最小流量,會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截止為小信號(如差壓流量計),對供應商不利,也不公平。為防止利益損失,對於特定的壹套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可實現範圍,約定某壹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並約定實際流量小於約定值的,按下限流量計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該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最高計量標準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在現場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的所有實質性要求,根據評標因素的量化指標,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評價因素的設置應與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和服務質量有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後服務等。資格不得作為評價因素。評標因素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評價因素應詳細、量化,並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要求相對應。如果業務條件和采購需求指標存在區間,應將評估因素量化到相應的區間,並設置不同的分值對應每個區間。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應當獨立評價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匯總各投標人的得分。貨物項目價格得分占總得分的比例不得低於30%;服務項目價格得分不得低於總分的10%。執行國家統壹定價標準、采用固定價格采購的項目價格不列為評標因素。價格得分應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價格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得分統壹按以下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100總評標得分=F1×A1+F2×A2+?+Fn×AnF1、F2?Fn為各評價因子的得分;A1、A2、An是各評價因子的權重(A1+A2+?+An=1).在評標過程中,不得去掉報價中的最高報價和最低報價。因實施政府采購政策導致價格調整的,評標基準價和投標報價按調整後的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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