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政治審判通常會嘗試什麽?妳問了什麽問題?

政治審判通常會嘗試什麽?妳問了什麽問題?

政治復習的壹般問題都是圍繞個人成長經歷和背景。問的問題有離職原因,工作表現,興趣愛好,家庭成員。

壹般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政審不合格:

1,言行違背四項基本原則;

2.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

3.有尚未查明的犯罪嫌疑的;

4、直系血親或者對我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我無法與他們劃清界限的;

5、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中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已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申請政法機關。

公務員政審需提供的材料:

1,個人自傳,包括從小學到大學及工作的簡歷(時間要具體),學習或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個人成長經歷及個人優勢特長,主要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姓名,準確的出生時間,工作單位或地址(村、社區、街道名稱),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配偶、祖父母。

2.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人事檔案存放地點。

3.提供戶籍證明(戶籍復印件)

4.提供本人實際表現證明(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和當地派出所出具,往屆學生戶籍所在村、社區、街道和派出所出具)。

5、父母、配偶、祖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母、叔伯、公婆(姻親)所在單位、村、社區、街道派出所出具的現實證明材料和政審材料(非警察類只需開父母和兄弟姐妹)

公務員政審的具體內容包括:家庭背景(父母、祖父母、海外關系、什麽樣的海外關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的表現、受到獎勵或處罰的情況、道德品質、缺點和不足、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對本人影響較大的政治歷史情況等等。如果是保密單位(公安、國防科研等。)或政治要求高的職位(如政治、人事工作),還需要對旁系親屬、配偶、未婚對象進行政審(建立關系前向組織報告)。

擴展數據:

政治考試標準

在聘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不合格:

1.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行政處罰尚未解除的;受到黨內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未滿壹年,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未滿二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汙、賭博、詐騙等違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松懈,經常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6.壹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

8.還有其他不適合在辦公室工作的問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政審

  • 上一篇:醫療保險知識培訓內容
  • 下一篇:代持股怎麽簽字才算合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