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肢體沖突造成對方輕傷的,事故雙方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其中壹方屬於正當防衛,對另壹方造成的損害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毆打他人構成輕傷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行政處罰。發生傷害案件應及時報警,出院後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鑒定書進行傷情鑒定。如果是輕傷,最高行政拘留十五天。如果是涉嫌傷害的輕傷,就會判刑。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和拘留。但是如果對方諒解或者放棄起訴,也可以不判。如果達到輕傷二級,將依據相關法律以故意傷害罪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把對方打成骨折需要法醫鑒定。如果是涉嫌傷害的輕傷,就會判刑。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支付醫藥費等費用。人身傷害傷殘等級確定後,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壹次性傷殘津貼、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