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執行關於送達裁定書的法律規定。

執行關於送達裁定書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1,直接發貨。直接送達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將訴訟文書直接送達受送達人的壹種送達方式。直接送達的特點是承辦案件的司法機關將訴訟文書直接送達受送達人,不經過中間人或其他中間環節。

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文書通常應當送達受送達人本人,受送達人本人應當記明收到日期並簽名或者蓋章。收件人不在本人的,由其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負責人領取,領取人還應當在收據上記明領取日期,並簽名或者蓋章。

2.留置交付。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或者代理人拒絕簽收送達給他的訴訟文書,受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的送達方式。

留置送達必須符合壹定的條件,即只有在受送達人或者代理人拒絕接收訴訟文書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找不到收件人,同時又找不到收件人時,可以用留置送達。留置送達的程序是,受送達人或者代理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時,送達人員邀請其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將訴訟文書留在其住處,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送達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表示送達。訴訟文書留置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委托服務。委托送達是指在受送達人有困難的情況下,由公安司法機關委托受送達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機關將訴訟文書直接送達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

委托送達壹般用於收件人不在承辦案件的公安司法機關所在地居住,難以直接送達的情況。其程序是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將委托書、送達的訴訟文書、送達回證送交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機關。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收到委托送達的訴訟文書後,應當進行登記,由專人及時送交受送達人,並及時將送達回證交回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無法送達時,應當及時告知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無法送達的原因,並返還訴訟文書和送達回執。

4.郵寄送達。郵寄送達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在難以直接送達的情況下,通過郵局將訴訟文書以掛號信的方式送達收件人。程序是公安、司法機關將訴訟文書和送達回證以掛號信方式送達受送達人,受送達人簽收後認為以掛號信方式送達的訴訟文書已經送達。掛號收據上註明的日期為交付日期。

5.送貨。送達,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將訴訟文書交受送達人所在機關、單位,再交給受送達人的方式。通常適用於軍人、正在服刑或被勞動教養的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轉送送達的程序是,訴訟文書的受送達人是軍人的,應當通過團以上單位的政治部轉送。受送達人正在服刑的,應當通過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移交給他。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應當通過勞動教養單位移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 上一篇:李哲辦事處找不到文件存放機構。
  • 下一篇:中國古代文學的常識是順口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