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海關總署對攜帶煙酒有詳細說明:
1.港澳遊客(包括港澳同胞和內地遊客赴港澳探親、旅遊)攜帶入境港澳的卷煙免稅限額由400支(2條)改為200支(1條),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酒的免稅限額由2瓶改為1瓶(0.75升)。
二是將當天或短時間內多次往返港澳的旅客攜帶香煙的免稅限額,由現有的100支(五包)改為40支(兩包,每天限帶壹次)或5支雪茄,或40克煙絲,且不得免稅帶入酒類。
三、其他旅客(含我司運輸服務人員,下同)免稅攜帶進口煙酒的限額統壹為400支(支),或100支雪茄,或500克煙絲;兩瓶酒(1.5升)。
四、各類旅客攜帶入境的煙酒數量限在免稅限額內,超出部分應限期退還。
五、十六歲以下的人不允許攜帶煙酒。
相關信息: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壹個自由港。進口或出口貨物無須繳付任何稅項,只需繳付四種應課稅貨品,包括:
1.酒
2.煙草
3.烴油
4.甲醇
任何用於貿易、商業或商業目的的應納稅貨物都沒有免稅優惠。攜帶這些物品的乘客必須:
1.使用紅色通道;
2.向海關官員申報攜帶這些物品的目的;和
3.向海關關長提交報關單。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港法例第125章)。109),香港海關可對違反規定的旅客作出不予檢控的安排,並處以以下罰則:
不予起訴的犯罪類型:
1.擁有應課稅貨品
2.未能申報應課稅貨品或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的申報,對攜帶違禁/受管制貨品入境的旅客所施加的懲罰,將視乎管制該等貨品進出口的有關法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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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條中國旅客攜帶進境的行李物品,屬於本規定所附《中國旅客攜帶進境物品限額表》規定的應稅或免稅物品類別和限額的,海關予以放行,海關憑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證件及其他相關證件分別辦理物品驗放手續。
年齡在16以下的,海關只放行其旅行所需的限量清單壹類物品。
第四條中國旅客攜帶進境的物品超過規定的免稅限額,仍屬自用的,經海關批準,可以征稅放行。
第五條:中國籍旅客攜帶自用物品進出境,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自用物品的管理規定》辦理驗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