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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員軍人的工資什麽時候發放?

法律解析:根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發放管理辦法》(國轉聯20019號)規定,退役金發放時間為每月10。實際工作中,沒有特殊情況,退休養老金每月到期日為當月10,只會提前,不會滯後。退役金的發放時間從退役現役部隊停供的次年65438+10月1開始計算。簡單來說,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服役期間的工資從入伍之日起計算至批準轉業當年的65438+2月31日,退役金從次年的65438+10月1日起按月領取。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費免征個人所得稅。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退休養老金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基礎部分——增發部分和每年增資部分。現行政策規定計算公式為:每月退役金數額=(崗位工資+職級工資+軍人職業津貼+房租補貼)×(基本部分百分比+增發)+軍齡工資+自謀職業生活補貼+每年定期增資×(基本部分百分比+增發)。退役金的基礎部分主要包括崗位工資-職級工資-軍人職業津貼-房租補貼-軍齡工資和自謀職業生活補貼。其中,軍齡工資和自謀職業生活補貼按每級100%的標準發放。

法律依據:《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退役金管理辦法》。

第九條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休費,按照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級別軍隊幹部的月職務工資、職級(軍銜)工資和軍隊統壹規定的津貼、補貼之和為計算基數的80%和工齡工資總額之和的數額和依據計算發放。增發退休費的條件和標準按照鐘發【2001】3號文件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退役金額= {【軍隊統壹規定的職務工資、軍銜(等級)工資、津貼、補貼】×(80%+增發%)}+基本工資+軍齡工資。

第十條軍隊統壹規定的津貼、補貼包括:職業津貼、生活津貼、夥食津貼、福利津貼、地區津貼(含邊遠地區津貼、艱苦地區津貼、駐藏部隊特殊津貼、地區生活津貼)、生活津貼、房租津貼。

第十壹條自主擇業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從退出現役後的下壹年起發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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