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依法取得的證書。取得此證的人員可以依法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此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壹制作和頒發。其他法律職業對這個證書沒有硬性要求。
A類:適用於已報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考試成績360分及以上的考生。甲級資質證書在國內通用。
法律考試主客觀題成績達到國家合格分數線,才能申請授予A類法律職業資格。符合放寬政策的考生,其客觀或主觀考試成績只有壹項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方可申請授予丙類法律職業資格。
客觀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分數線,主觀考試成績未達到國家合格分數線的,在申請授予C類法律職業資格後的第二年可以繼續參加主觀考試,達到統壹合格分數線的,可以申請A類法律職業資格。
擴展數據: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分類
B類:適用於屬於報名資格放寬地區的考生,已報名法律專業且考試成績在360分以上的考生。
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資格條件的放寬,主要是根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的規定,在本科學歷報考資格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放寬到法律專業學歷。
因此,根據該法特別規定的精神,符合放寬註冊資格條件並經考試合格的,應當在放寬的地區任職或者申請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員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允許放寬這些地區註冊資格的立法初衷。
至於放寬了報名資格條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已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任職選擇和申請執業,應由當地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和掌握。
C類:適用於學歷放寬地區280-359分的考生,以及民族地區確實需要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照顧訴訟的考生。這類人員包括兩種情況:報名學歷為法學專科,本科及以上學歷。
之所以放寬這些地區考生的合格分數線,只是為了保證這些地區對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所以取得這種證書的人,應該在放寬的地區任職,申請執業。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不同於律師執業證書,所以無論申請何種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執業證書都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保護,律師執業不受地域限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