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巨額懸賞主播”,原則上可以追回;
2.用公款打賞主播。該獎勵屬於違法犯罪所得,應予追繳;
3.成年人有配偶的,配偶壹方可以主張對巨額贈與完全不知情,侵犯了夫妻雙方對歸* * *所有的財產的處分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贈與。尤其是打賞後與主播發生婚外情等不正當交往,且財物數額巨大時,原則上法院會認為此類行為違反公序良俗,主播接受此類打賞的,應依法返還;
4.被主播欺騙陷入誤會的成年人要追回,主播涉嫌詐騙;
5.成年人因欺騙並基於真實意思處分財產而未獲得獎勵的,不能返還。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
2、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未履行的;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綜上所述,打賞主播的錢能否返還,首先要看是否屬於未成年人,其次要看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等合同效力存在瑕疵的情況。如果不能,是否可以返還,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來確定。受贈人依法可以撤銷贈與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撤銷權在壹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者效力有瑕疵。這些人“巨額打賞主播”的行為超出了他們的能力範圍,如果當事人家長同意或者追認,打賞才有效。如果他們不同意或者拒絕追認,獎勵無效,原則上可以追回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