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照退休前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之和的壹定比例計算;其中,工作滿35年的,支付90%;工作30年以上不滿35年的,計85%;工作20年以上不滿30年的,按80%發放。
2、職稱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直接掛鉤。
我國2023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如下:
1.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本規定也適用於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同等勞動條件的基層幹部,以及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作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退休工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如果退休人員退休後仍有勞務收入或經營收入,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職稱對退休後的收入有直接影響。按照相關法律的算法,只要在退休前聘用了更高的職稱,退休後的收入就會有質的飛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退休待遇的暫行規定》第四條。
職工退休後,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死亡。退休費的標準如下:
(壹)符合本規定第二條第(壹)、(二)項條件的職工,連續工齡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50%;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超過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符合本規定第二條第(三)項、第(四)項兩個條件的職工,連續工齡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超過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三)符合第二條第(五)項規定的人員,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四)對社會有特殊貢獻的職工,其退休費可視情況高於本條第(壹)、(二)、(三)項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的15%,並須經上級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