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共政策設計者來說,壹項政策的成功取決於它提供給人們的激勵是否與預期相同。政策是壹種正式的制度安排,政策的設計實際上是遊戲規則的設計,用制度鼓勵(約束)人們的行為——這是用經濟學原理指導政策設計的核心問題。關於經濟學的著作數不勝數,但這大概是經濟學對現實最重要的意義。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說制度對於政策設計是重要的:制度的變化是人們行為規則的變化,從而人們的行為發生變化。比如,如果國家宣布對多生孩子罰款,人們就會少生孩子;當國家宣布重獎科技發明時,會有更多的人投身於科學研究。
在這裏,讀者可能會問壹個問題:系統本身是如何產生的?任何制度的產生都是社會成員相互博弈的結果。社會成員的博弈可能有無數個均衡,壹個制度的建立就是它的許多可能的均衡成為現實的結果。人的博弈隨時都在進行,而且是無限的,所以制度本身也是不斷進化的,這就可能形成制度進化的路徑,這就代表了人類生活規則的歷史。制度的建立必須得到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而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又進壹步強化了制度。舉個例子,如果壹個社會中有超過50%的司機認同“靠右行駛”作為壹種交通規則並遵守,那麽“靠右行駛”就可以作為壹種制度建立起來,這種制度的建立會讓越來越多的司機遵守“靠右行駛”,所以這種制度得到了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