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包括管仲、李悝、商鞅、沈步海、沈導、韓非等人。
主要代表有兩個,壹個是李斯(?-公元前208年),戰國時期,楚人拜荀子為師;另壹個是法家大師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戰國時期,漢人也師從荀子,結結巴巴。
法家著作—
法家文獻流傳至今的有86部,其中《管子》(不止壹個作者所作,戰國至漢代托鐘之名的人所編)現存76部。《尚軍書》(商鞅及其後學者合編)有二十九篇,今有二十四篇。韓非寫的(或者混了幾個別人的作品);《韓非子》現存五十五篇(韓非子寫的,或夾雜少數其他人的作品)。
法律主義者可能發展了-
早在公元前536年,在鄭執政的子產就把刑法鑄在金屬鼎上,公之於眾。“三月,鄭任鑄刑書”(《左傳·趙專公六年》)。後來,李悝在魏國提倡“量力而行”。吳起在楚國的“法明申令”:在韓國,申不害“對內政教合壹,對外為諸侯”,紛紛頒布刑法,而戰國初期商鞅在秦國進行變法。這些政治家中有幾個後來成了法律主義的先驅。當時孔孟在世界各地奔走宣揚儒家“內聖外王”的時候,並不能顯示他們的野心。李悝、商鞅、申不害等法家都是極為重要的官員,實現了他們富庶強兵的夙願。更有甚者,齊國名臣管仲,曾以獨創的法家思想支持春秋第壹實力派霸主齊恒公。從春秋爭霸到秦吞並六國的過程中,法家學說在政治方面的影響遠遠大於其他學派。直到西漢景帝,晁錯仍代表法家,在政治舞臺上發揮影響。西漢武帝尊儒之後,法家的影響力逐漸下降,作為嚴格意義上的法家,從政治舞臺上消失了。
法家政治觀點-
法家學說強調“法”(即法令,要求臣民遵守)、“術”(即術即政治,是壹個國王控制和支配臣民的手段和策略)、“勢”(即勢即權力,包括地位和權利,是壹個國王統治臣民的客觀條件)。法家在這些問題上各有側重。尚軍是法,申子是術,申道是權,而韓非是法、術、權的結合體,所以他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子也是第壹個提出君權至上和“三綱”的法家。
因為法家“以時制法,以事制禮”,法家和他們各自的思想也是不同的。比如《管子》提倡社會分工,甚至鼓勵消費(奢侈);《尚軍》壹書主張重農抑商。又如《韓非子》中主張君主專制;《管子》反對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