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初始階段。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難以抵禦惡劣的自然條件。因此,采取了集體勞動的生產方式,集體勞動所獲得的產品是平均分配的,這就決定了人類賴以生存和從事生產活動的土地歸全體社會成員所有。所以,原始社會的基本土地制度是:土地公有制。
2.奴隸制社會(夏商周)
奴隸社會的土地所有權是奴隸主的國家土地所有權。君主不僅是蓄奴國的最高統治者,也是該國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其中以井田制為典型,起源於商代,興盛於西周。
古代井田制的主要特點是將土地分為九塊,每塊為百畝,其中八塊為私田,中間壹塊為公田,形似“井”,故稱“礦田”。
農奴必須先在公有土地上無償勞動,然後才能在私有土地上耕種,在公有土地上耕種所得全部歸奴隸所有。“天空之下,是王者之地嗎?王晨描述的是井田制。井田制的實質是以君主為代表的奴隸主的國家土地所有權。
3.春秋戰國時期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春秋時期,人類進入鐵器時代,生產力提高,井田制逐漸解體。
公元前594年戰國時期?2000年,魯實行“初稅畝”,承認私有土地的合法性,並按土地的畝數征稅。商鞅在秦國的變法,“棄礦田開樓房”,實際上是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封建的土地私有制。
4.秦漢時期
秦漢時期,秦統壹六國後,全國實行著名的田制。漢朝實行“休養生息”,采用的是秦朝的土地制度。
爵位制度是在軍銜制度的基礎上,按照戶籍來支配土地,同時按照兵役的大小來劃分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數量的土地。國家授予的土地變成私人所有,國家不會收回。"人們被允許開墾荒地,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5.從北魏到中唐
北魏至中唐實行均田制,無主地按人口分配給小農戶耕種。土地是國有的,耕種壹定年限後歸他們所有。中唐以後,人口增加,土地兼並越來越嚴重,均田制被廢除。
均田制廢除後,唐朝實行兩稅法(戶稅和地稅):每戶按資產繳納戶稅,按畝繳納地稅,雜稅壹律廢除。壹年分夏秋兩季,故稱兩個稅法。它改變了戰國以來以民為主的賦稅制度,表明封建政府放松了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6.北宋
北宋王安石改革實行均田制稅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根據每戶所占土地的多少和貧困程度收稅,官僚地主也不例外,客觀上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
7.明朝
明朝內閣第壹任官員張在全國推行鞭法:租稅結合,田賦、徭役、雜工均分田,折合成銀,按田收稅。實現了我國稅制由物質稅向貨幣稅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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