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壹切有利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充分體現人民意誌、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法律規範和既定法律制度。我國制定什麽法律,如何規定具體法律制度的內容,是基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人民的根本意誌和長遠利益,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新時期中國最顯著的特征是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改革開放相伴而行,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壹方面,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另壹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環境,發揮了積極的規範、引導、保障和促進作用。
第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了內在統壹性和多層次國情。中國是壹個統壹的、多民族的、單壹的國家。由於歷史原因,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與這壹基本國情相適應,我國憲法和法律建立了統壹、多層次的中國特色立法體系,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內在的統壹、多層次的結構特征。與此相對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在憲法指揮下,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層次法律規範組成。這些法律規範由不同的立法主體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立法權限制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它們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共同構成壹個科學、和諧、統壹的整體。
第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了動態性、開放性和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國仍處於體制改革和社會轉型期,社會主義制度需要不斷完善和發展,這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必須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中國* * *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程中,境外立法機關根據各階段的中心工作,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著眼實際,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分清輕重緩急,努力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法律法規,積極穩妥推進立法工作。逐步形成了有針對性、有計劃、有重點、分階段推進法制建設,集中立法資源、突出立法重點,及時滿足了改革開放快速推進的需要,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供了有效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