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明確宗旨和業務範圍
成立社團首先需要有明確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即社團的宗旨和要從事的活動領域。這有助於保證協會的活動合法合規,也便於協會成員了解和參與協會的工作。
2.壹定數量的發起人和會員
協會的成立需要壹定數量的發起人和會員,他們是協會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對協會的成立和發展至關重要。對發起人和會員人數的要求,可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協會而有所不同,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資金來源
協會需要固定的活動場所,開展各種會議、培訓、交流等活動。同時,協會也需要穩定的資金來源來支持日常的運作和活動。資金來源可以包括會費、捐款、贊助等方式。
四。遵守法律法規
協會的成立必須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成立協會時,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必要的材料,如申請書、章程、發起人和會員名單等。,經審批後即可正式成立。
總而言之:
成立協會,必須符合明確的宗旨和業務範圍,有壹定數量的發起人和會員,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資金來源,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滿足這些條件,才能保證協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為會員和社會提供更好的服務和貢獻。
法律依據: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3條規定:
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第4條規定:
社會團體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統壹、安全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第9條規定: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發起人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