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級教師:
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壹線,對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起到了引導和導向作用,出色完成了班主任和輔導員的任務,教書育人成績突出;壹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級教師:
具有博士學位,在壹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有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學士學位,並在壹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小學、初中教師教學工作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3、壹個老師:
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上任教2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在小學、初中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4.中學教師:
有碩士學位;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試用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在小學和初中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學歷,並在三級小學教師崗位上任教3年以上。
5、三位老師: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具備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方法的基本知識,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在小學和初中教育教學崗位上經過1年見習;或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初級教育教學崗位上通過1年試用期。
擴展數據:
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認可,獲壹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部門牽頭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結合教學實踐,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公開發表不少於3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中取得顯著成績,在省內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凡申請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無壹例外,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同時,必須參加評委會組織的專家答辯,考核合格者可提交評委會評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教師職稱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