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員會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不受任何部門管轄。地方民商事仲裁委員會是市壹級有關部門和商會依據仲裁法組建的獨立仲裁機構,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仲裁機構類型有:1、常設仲裁機構:常設仲裁機構是依附於特定行業的國際性或區域性、全國性、專業性仲裁機構。都有壹套負責組織管理仲裁事務的機構和人員,可以為仲裁提供各種便利。因此,大多數仲裁案件都提交常設仲裁機構審理。2.臨時仲裁機構:是由雙方指定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案件處理完畢後自動解散。3.專業仲裁機構:附屬於特定行業的專業仲裁機構,如倫教羊毛協會、倫敦黃麻協會、倫教油籽協會、倫敦谷物商業協會等行業設立的仲裁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勞動爭議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合法、公平、及時和以調解為主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衍生問題:
勞動仲裁周期多長?
關於勞動仲裁期限的相關規定,可以知道,請求仲裁的壹方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壹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後60天內作出。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申請與受理: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1,申請人的姓名、地址和身份證號碼或其他身份證號碼及聯系方式;2.被申請人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3、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和理由等。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七日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聽證與裁決:1。仲裁庭應當在開庭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開庭時間和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2.當事人拒絕出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請人應當被駁回,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3.開庭後,應當宣布仲裁員名單,並詢問是否申請回避;4.然後當事人陳述、辯論,最後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