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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和新三板上市有什麽區別?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包括主板、創業板、場外交易網絡、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那麽主板上市和新三板上市有什麽區別呢?

第壹,新三板上市與主板上市的相似之處

1,新三板和滬深交易所的法律地位是壹樣的——都是全國性的交易場所。

2.他們有著相同的監管制度——證監會統壹監管。

3.統壹交易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9: 30至下午11: 30,下午13: 00至15: 00。

第二,新三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區別體現在服務對象和制度規則設計上。

1,服務對象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服務於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2.在準入條件上,全國股轉系統沒有財務門檻,沒有主營業務要求。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不盈利,只要是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範、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清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經主辦券商推薦,均可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而創業板不僅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而且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壹年盈利,且凈利潤不低於500萬,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還要求主業突出,集中有限資源主要經營壹項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3.不同的投資者群體。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轉系統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自然人和機構有具體要求。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壹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壹般具有很強的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

4.全國股轉系統是面向中小企業和產業資本的服務介質,主要服務於企業發展、資本投入和退出,不用於交易。專註於為業務增長賺錢。另壹方面,主板和創業板側重於通過股票交易賺取市場差價。

5.交易規則不壹樣。新三板200人限制和投資者限制決定了流動性低。此外,新三板企業股權高度集中,流通股比例低。在交易方式上,新三板可以采用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轉讓方式。而主板和創業板多采用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采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

6.信息披露則不同。新三板的信息披露要求低於創業板。新三板只需要年度半年報和年報,季報不是強制性的,沒有強制性的預披露要求。新三板規模比創業板更小,企業生命周期更前端,行業更細分。

三。新三板上市與主板上市的核心規則比較

與規模大、業績好、商業模式成熟的IPO企業相比,三板企業多為成長型中小企業;IPO中介機構通常收取數千萬不同的費用。當初因為政府補貼,本著“補貼覆蓋成本,不給企業增加額外負擔”的原則,新三板項目的收費壹直不高。IPO公司公開發行後,往往能給企業帶來巨額資金,而即使新三板項目掛牌,很多公司也很難在短時間內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雖然證監會和全國股轉系統的信息披露要求與IPO沒有明顯區別,但新三板企業如果像IPO壹樣被監管,估計大部分企業承受不起。新三板企業要盡量規範,要如實,但不能耗時太長,成本太大。所以在實際操作中,新三板和IPO之間的度往往很微妙,很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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