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立國之本,是壹個國家和社會最基本的組成部分。作為新時代國家的執法者和人民警察,這是與以往“警察”的根本區別。“立法為公,執法為民”,“嚴格執法,熱情服務”都把人民放在公安工作最突出的位置。
官是船,民是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就要求我們把人民的事當成自己的事,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只要我們心中始終有壹個為人民的願望,我們就能在工作中始終保持強大的鬥誌和能量,把工作做得更好。
2.服從——全心全意地執行
警察是有紀律的部隊,服從命令也是人民警察義不容辭的職責。壹個團隊是否有真正的戰鬥力,首要前提是服從。服從,就是服從命令,就是守紀律,守原則。
3、執行——不折不扣。
服從的下壹步是立即執行,不折不扣地把工作和任務落實到位。認真執行領導和上級交辦的任務,是壹個人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的重要體現。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作為人民警察,只有在工作中有強大的執行力,才能保證警令政令暢通。
4、主動性——出色完成任務
主動性就是自發性,也就是不用上級告訴或分配,妳也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作為人民警察,我們需要提高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
5、努力——付出總有回報。
在警察工作中,無論是維穩還是紮實的訓練,都需要能夠比別人多做壹點,多付出壹點。如果每個人都能多努力,多做事,就會形成壹種濃厚的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推動各項工作更好的發展。
6、盡職調查——做好本職工作
這是做好警察的根本。責任無處不在,對他人,對家庭,對民族,對國家。作為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僅僅做到聽話、執行、積極、努力是不夠的,還要盡職盡責,漂亮地完成各項工作。
7、堅持——不達目的不罷休。
警察在受苦,警察在累,警察在流血,警察在犧牲。這些是我們工作任務的要求。妳付出了,卻失去了;妳努力了,卻被誤解了;妳盡力了,但還是被批評了。即便如此,還是工作的需要。所以,堅持是壹名人民警察不可或缺的職業精神之壹,也是做人的必備品格。
8.合作——更好地履行公安職責
團隊精神也是關系到事業成敗的關鍵因素之壹。作為壹個集體,只有全體成員同心同德,同心協力,才能在前進的道路上立於不敗之地。
擴展數據
成為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六)誌願參加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當警察需要具備哪些基本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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