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影響他人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生活。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經警告不改正,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養貓,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鄰居有權警告和制止。
養貓不幹擾鄰居的生活,鄰居無權阻止。
飼養動物不得幹擾他人的正常生活。
鄰居養貓擾民怎麽辦?
1.如果鄰居養貓造成了嚴重的異味,影響了公共區域的衛生環境和正常生活,那麽鄰居已經侵犯了相鄰權。可以先和鄰居溝通,建議他們在房間裏養貓,避免影響公共區域;
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房東或租房中介說明情況,要求他們出面按照租房合同解決;
3.也可以向物業或環保部門反映情況,物業或環保部門要求其改正。最後,如果其他途徑無法解決,可以以相鄰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權,排除妨礙。
4.動物飼養者和管理者的責任要求。養動物可以,但是不能影響別人的生活。如果寵物嚴重擾民,造成他人正常生活或權利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其主人承擔侵權責任。
5.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幹擾他人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經警告不改正,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趕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百五十條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動物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要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壹百二十五條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