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符合這三個條件中的任何壹個,都不需要返還彩禮和其他彩禮:①雙方共同生活兩年以上。
②雙方雖同居不滿兩年,但女方以彩禮作為生活費。
雖然雙方同居不到兩年,但女方已經為男方生了壹個孩子。
如果需要訴訟所需的證據,返還彩禮:
1,證明當時男女雙方都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以通過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來體現,也可以通過舉行訂婚儀式、拍婚紗照來體現,說明雙方都有談婚論嫁的意向。註意,談婚論嫁和談戀愛是有區別的,簡單的戀愛告白並不能體現雙方談婚論嫁的狀態。
2.證明財產支付的證據。
如果禮金是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那麽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如果妳買了房子或者車輛,妳可以提供自己的投資證明,因為根據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把大額財產登記在別人名下壹般是作為彩禮的。
3.證明付彩禮是當地習俗。
當地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人、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以作為證人作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及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