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就合同的效力而言,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就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電子掃描或復印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對方否認合同效力,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合同內容,法院壹般不會受理傳真。這樣,對方將無法證明合同的真實內容,對其不利。公司印章的彩印對合同的印章沒有法律效力,必須直接加蓋公司印章才具有法律效力。首先看對方合同有沒有簽字人。如果能代表對方公司,那就要求重新蓋公章,合同依然有效。關鍵是對方故意用復印件,說明違約意圖明顯,不能再繼續合作,應該追回已付的錢。原始合同蓋有公章。壹般來說,復印件不需要蓋章,以合同原件為準。打印的公章是復印件,沒有法律效力。復印件、傳真件或掃描件不具有原件的作用。合同當事人根據法律和合同規定享有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合同當事人有權要求和接受債務人履行債務,這還包括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代位權和撤銷權,以及在對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獲得救濟的權利。另壹方面,合同產生的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當事人必須履行。拒絕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或者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的,屬於違法行為。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