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我國規定,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珍貴動物的,視情節輕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進行狩獵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4.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壹、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壹、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上述馴養繁殖的物種。銷售,包括出售和加工利用以獲取利潤。因此,出售二級保護動物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5.對於野豬,由於其破壞農田的特殊性,如果是因為破壞農田,建議去林業部門賠償。
1.野豬又稱山豬,是豬屬的動物。分為歐洲野豬和亞洲野豬。世界上野豬有27個亞種,亞種和亞種之間也有壹些區別。它們廣泛分布於世界各地。但由於人類的捕殺和生存環境的銳減,野豬數量銳減,已被多個國家列為瀕危物種。野豬是雜食動物,能吃什麽就吃什麽。野豬棲息在高山、丘陵、沙漠、森林、草原、森林。環境適應能力極強。野豬分布廣泛,覆蓋歐亞大陸,包括東亞和東南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