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幹部侵占集體財產怎麽辦?
村幹部濫用職權侵占集體財產的,村民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舉報,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村幹部作出的決定,並賠償由此給村集體造成的損失。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犯村民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村民委員會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幹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改正。
二、相關刑事責任
刑法第271條中的職務侵占罪:貪汙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經營管理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國有財產的,視為貪汙。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串通,勾結貪汙的,以* * *犯論處。
對於村幹部違反政策和工作紀律,侵占集體財產的,明顯構成上述犯罪行為。司法機關還需要認定犯罪事實,分清職務侵占罪與貪汙罪的界限。如果相關情況不清楚,他們可以咨詢律師進行法律界定。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條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以出讓、租賃的方式交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