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律狀態信息包括專利申請、授權、有效期、轉讓或無效等。接下來主要介紹幾種常見專利的法律地位:
1,授權
發明專利申請已經過初步實質審查,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申請人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授予專利權。
2.專利權的終止
專利權的終止是指由於某些法律事實的發生,專利權的法律效力消失的情況。導致專利權終止的法律事實包括:①未按規定繳納年費;(二)書面放棄專利權;③保護期屆滿;(4)專利權的撤銷和無效。
3.公開它
現行專利法對發明專利申請實行早期公開和延期審查制度。發明專利經初步審查合格後,可以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公開,申請人也可以請求提前公開。
4.有效的實質性審查
只有發明專利需要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的目的是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關於“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申請人收到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通知後,實質審查即行生效。
5.該專利申請應被視為撤回。
專利申請在初審階段被視為撤回的原因有:①未按時繳納專利申請費和印刷費;(2)、未按期答復審查員的補正通知;③未按期支付首期維護費和滯納金;④未按期提交實質審查請求並繳納實質審查費的。發明專利申請在實際審理階段被視為撤回的原因有: (壹)未按時答復審查員的審查意見通知書;②未按期繳納維修費和滯納金。
6.專利權無效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部分或者全部無效。設立無效宣告程序的目的是為了糾正專利管理部門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條件的發明授予專利權的現象。
第二,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專利糾紛的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所謂“明知”,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已經確切地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
法律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77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使用發明的機關,在專利權被授予前未支付適當的調解費用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