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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質審查生效是什麽意思?

專利實質審查的生效是指當事人的專利申請已經通過,當事人可以取得專利權。

對於發明專利,除了部分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外,壹般的發明專利都需要經過受理、初步審查、公布、實際審查、授權公告等階段。壹般情況下會在受理後65,438+08個月內公布,然後實際考試階段。壹般需要3年左右才能獲得授權,但不排除更長時間。

第壹,專利實質審查已經生效,可能還在實質審查過程中。

1,說明妳的專利申請是發明專利申請,已經進入第二階段,即實質審查階段。

2.對於發明專利申請,專利局將至少發出壹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並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

3.如果專利局認為妳的專利申請符合授權條件,實質審查階段結束,專利局會發文通知妳進行授權登記。

從法律地位來看,妳的專利申請很可能還在實質審查過程中。

二、實質審查和初步審查的主要區別

1.實質審查是應申請人的要求進行的,申請人需要同時繳納費用。如果申請人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費用或提出請求,所提出的發明申請即使已經公布,也將被視為撤回,即白白地為社會作出了貢獻,不能取得專利權。初步審查請求是在提交申請時默認提出的。申請人只需繳納基本申請費和公布費,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就可以使其申請進入初步審查程序。

2.實質審查的內容比初步審查多得多,要求也相對嚴格,在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說明書的公開、權利要求書的撰寫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標準。符合標準就授權,不符合標準就拒絕。

3、由於標準較高,審查員的工作量較大,所以實質審查程序的持續時間比初步審查長得多。在此期間,申請人需要根據審查員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對申請文件的答復意見和修改意見,直至申請文件符合授權標準。否則,考官有權拒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授予專利權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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