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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企業的最長承包期是多少?

企業訂立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訂立,也可以口頭形式訂立,但租賃期限超過6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否則視為無限期租賃,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是公司、企業與承包方簽訂的商業合同,承包方承擔公司、企業的管理工作和經營風險,發包公司按約定收取相對固定的投資收益。

個體經營者、國有和私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取得合法工商營業執照的公司,可以承包和租賃經營。

內部員工、外部人員、公司股東、第三方企業都可以是企業合同的簽約人。

承包企業可分為總承包和業務承包兩種。前者是承擔企業的全部經營管理工作和經營風險,後者只是承擔企業所屬的壹個業務部門的經營工作和風險。

在公司承包經營模式下,承包人往往以承包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公司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關系屬於公司內部關系,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屬於公司外部關系。作為壹般法律原則,公司仍然應該對自己的債務負責。也就是說,在對外關系中,債權人有權直接追究締約公司的民事責任。但在內部關系上,承包公司在承擔債務償還責任後,有權向承包人主張賠償。

為防範自身法律風險,避免上述情況發生,承包公司可在合同中要求承包商提前提供壹定的充分有效的擔保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風險保證金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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