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2.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高於本行政區域內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3、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均有效,但它們之間存在效力層級。目前,中國已經制定了240多部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4、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在由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組成的法律體系中,憲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5、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權限範圍內。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按照法律效力從高到低的順序所做的相關解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