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付定金的雙方就合同內容進行協商,但未達成壹致意見,致使合同無法訂立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2.壹方無故未在約定期限內協商或擅自變更認購書內容,導致買賣合同無法訂立的,適用定金罰則。
3.如壹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政策調整等有正當理由,則不適用押金。
定金屬於合同定金。如果雙方按合同履行,裝修公司會退還押金。裝修公司違約,定金雙倍返還,業主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裝修合同簽訂房屋裝修合同。本合同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業主家庭居室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的協議。簽訂裝修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壹項重要的法律活動,合同條款完善與否直接關系到業主的切身利益。為了盡可能保護裝修合同中發包人的合法合理利益,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
為了規避風險,要特別註意在裝修合同中明確約定時間、方式和違約責任。
明確約定付款方式,如現金、匯票或支票、分期付款制。
明確約定支付時間,發包人在開工前支付相當於總價20%的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後,支付相當於總價30%的工程款;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價款的50%。
因此,建議發包人在訂立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明確約定工程概況、違約責任、管轄等,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保證合同順利履行,盡可能保護其合法合理的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86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
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587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