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車違約金有哪些法律規定?
1,合同法第114條,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要求減少的,應當在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基礎上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要求增加的,違約金的數額應當根據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21條。
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物20%的,對超過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租車店不退押金怎麽維權?
如果租車公司不退還押金,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撥打政府熱線12345和消費者投訴熱線12315投訴,要求經營者返還收取的押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的上述行為屬於第五十六條第八項規定的“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的情形。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承擔退還租車押金的民事責任。
《消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與經營者協商解決;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進行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所以很多消費者選擇向相關部門投訴。消費者委員會作為監督商品和服務、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有權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對投訴進行調查和調解。
三、租車需要註意什麽?
1,早期試運行
為了保證安全,避免交車時不必要的麻煩,試駕是必不可少的程序。通過試車,租賃公司可以檢驗司機的駕駛技術,租車人也可以了解車的性能。
2、違章和事故處理
很多租車人開著租來的車到處闖紅燈、亂停車,以為租車公司會為他們的違法行為買單,但事實並非如此。按照規定,在租賃期間違章的,經核實後,直接將違章記錄和罰款轉移到租車人的駕駛證上。
3.記住汽車租賃公司的服務電話號碼。
如果在行駛過程中發生各種意外事故,建議租車人先向交警報警,再通知租車公司。
4.汽車租賃保險
租車時購買的基本險,只為大額保險意外提供基本保障,壹些小意外不在保障範圍內。如果需要更全面的保障,最好同時購買無免賠額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