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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直接收東西違法嗎?

法律分析:

城管可以暫扣違法物品。可以依法對違法行為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處罰完畢後應當返還暫扣的物品。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暫扣物品,暫扣期限為壹個月。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壹)依法處以20元以下罰款的;(二)不當場收繳後難以實施的。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後,當事人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的。應當事人的請求,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城管無權沒收店裏的東西。城管只能沒收亂放的東西。如果店內的東西被沒收,被處罰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九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

(二)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的;

(三)執法頻率高且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要求;

(四)確需集中演練的。

衍生問題:

城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什麽?

1、根據國家、省、地方有關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縣情況,制定實施的具體辦法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根據有關城市管理政策法規,制定本縣城市管理規劃;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管理、城市公共衛生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秩序;做好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對損害城市綠化、市政設施和市容環境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使行政處罰權。

3、根據市區戶外廣告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市區戶外廣告的設置規範和管理,對不符合要求和破損、陳舊以及有損市容市貌的戶外廣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使行政處罰權。

4、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制定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理,並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企業進行監督;對轄區燃氣供應點的安全管理進行日常檢查和監督;受理、審批和核發轄區內燃氣經營點的證照等經營手續;配合有關部門清理整頓轄區內的燃氣市場,規範市場行為,維護燃氣市場的正常秩序。

5、搞好本單位及其所屬機構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並指導其實施,並對執法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6、協助工商部門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無照經營行政處罰權。

7、協助公安交通部門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占用人行道和公共場所的行政處罰權。

8、根據有關城市供水、排水、節水的政策法規,制定城市供排水管理方案,承擔全縣供排水的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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