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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會熱點新聞評論

社會熱點透視:為什麽大學生租房禁令收效甚微?教育部規定,原則上,大學生不得在校外自行租房。這是繼2005年教育部對大學生校外租房問題略有放松後的又壹次政策回歸。大學生校外租房的安全和管理問題已成為社會熱點問題。在壹些高校及周邊,不管是誰,多少人,交個三五十元的房租,就能輕松租到“日租”。這種低價的“家庭旅館”正在悄然興起,成為學生安全的壹大隱患。而且近年來大學生校外租房獨居的現象越來越多,並沒有被教育部的文件制止。我們還應該看到,大學生校外租房引發的各類刑事案件也有所增加,有的甚至引發了觸目驚心的惡性事件。為此,壹些地方司法機關專門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建議高度重視這壹不良現象,確保大學生身心健康和有序管理。那麽,為什麽教育部的壹紙禁令收效甚微?為什麽妳曾經經歷過“壹點點放開”?關鍵是文件沒有效果,反映了壹個很大的問題——教育立法滯後。教育立法的進度和效率,包括規範校園環境和學生管理,都遠遠跟不上形勢發展的步伐。《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壹批法律正面臨修改和審批。面對大學生租房問題,各大學校和主管部門想出了各種辦法,比如有的大學介紹已婚學生申請情侶房,有的教育部門規定校外租房者不得申請助學貸款,有的規定長期拒不改教者將被開除,有的大學防止租房,還有的規定輔導員要和學生同吃同住在宿舍。那麽,為什麽不通過立法來規範這種不良現象呢?有人通過新《學校法》破解了急需規範的學校管理盲點,但長期未能提上立法議程。比如學術造假、教育亂收費、學校安全、學生不良行為等,只能按照壹般紀律規定進行處罰和處理,不能適用部門法制。作為壹個有著“尊師重教”傳統的教育機構,壹些必須寫入法律的規則,卻仍然屬於壹般的道德層面或紀律範疇,這在社會走向法治的過程中,實在是壹個遺憾。著名教育家郭秉文曾說:“教育貴於灌輸,風氣靠浸淫”。如果有壹部《校規》,既能規範大學生校外租房屢禁不止的現象,又能對中小學校園環境和學生安全做出具體明確的規定。特別是相關職能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不依法監管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通過法律的實施,不斷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讓全社會都來關心年輕壹代的成長環境。如果是這樣,大學生校外租房不經討論就禁止了,也不會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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