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最新的土地管理法是什麽時候修訂的?

最新的土地管理法是什麽時候修訂的?

2019年8月26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自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 * *共八章87條:

第壹章第八條明確了立法目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基本國策。按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實行土地用途管制,是我們的基本國策。

第二章第六條(第9-14條)明確了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城市土地、農村和城郊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地、承包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承包權。特別是農村“三地三權”的規定,為農村土地改革提供了法律規定,為農民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章第15 (15-29)條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出法律規定。其中規定: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方法和原則,建立國家空間規劃體系,實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級審批,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國家建立土地調查制度。國家建立土地統計制度。

第四章第14 (30-43)條規定依法保護耕地。主要規定包括: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國家鼓勵土地整理。

第五章第23條(44-66)對建設用地作了法律規定。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由國務院批準。同時規定了土地征收的情形,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規定征地程序、審批權限、被征地農民權益保護、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關工作。

第六章第7條(67-73)規定了法律監督和檢查。規定了監督檢查的程序、措施、權限和處置方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章第11 (74-84)條明確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件3 (85-87)明確了適用範圍和實施時間,規定在依據第十八條規定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前,經依法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繼續實施。

  • 上一篇:自考本科畢業證可以參加司法考試嗎??
  • 下一篇:2月19許昌市出臺了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八項政策予以扶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