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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案移交檢察院意味著什麽?

法律主觀性:

1,醉酒駕駛機動車是犯罪行為。除了處理治安(比如吊銷駕照,罰款等。),公安機關也要以危險駕駛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2.對於醉駕機動車,公安機關需要依法立案偵查。案件偵查結束後,要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進行處罰。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主要是因為酒駕分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行政:吹80%以上酒精者為醉駕,扣12分,罰款2000元左右,禁駕5年。80對下屬酒駕扣12分,加罰款約1000。刑事:醉酒駕駛酒精含量80以上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壹般沒有嚴重事故的人都是取保候審,不會被刑事拘留。如果有資格,就要處理行政犯罪,不能免責。移送檢察院的應該是醉酒(不是壹般的酒駕,就是0,8以上)。還有另外兩個程序。壹是檢察院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二、法院判刑(6個月以下,並處罰金)。當然,以後還會有執行程序。檢察院審查期限不超過1個半月,法院在兩個月內。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為壹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壹百三十三條(壹)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二條* *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保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壹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案件移送情況。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中載明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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