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典中有列入遺產範圍的房屋。所謂房屋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財產歸其遺囑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的產權才可以繼承。公民的房屋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可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無論是農村村民還是具有城鎮戶口的公民,都可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享有繼承權,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處分個人全部財產,即具有城鎮戶口的公民可以繼承農村房屋。但是,有城市戶口的公民繼承農村房屋,要受土地法的約束。城市公民只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支撐這個房子的宅基地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享有的用於建造房屋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不需要支付任何土地費用就可以獲得,是壹種福利性質,壹般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實踐中,繼承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通常分不同情況處理。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經批準可以取得繼承的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可以把房子賣給村裏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人。不想賣的話,房子可能不會改建、翻建、擴建。不宜居住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為本市居民的,按照上述不符合提前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情形辦理。也就是說,根據法律規定的地隨屋走的原則,城鎮居民基於房屋所有權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但不得翻建、改建、擴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衍生問題:
有戶籍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城鎮戶口的子女不能繼承農村父母的宅基地。因為宅基地是農民集體所有,有城市戶口的孩子不能繼承。
法律條款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第八條
城市地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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