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襲警是非常惡劣的行為。這時候罪犯會按照襲警的情況來處罰。因為此時襲警屬於妨礙公務罪,所以在警察執行公務時,不要使用任何手段阻止警察執行公務,否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本罪的客體是人民警察正常的執法和管理活動。侵犯的對象是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客觀上講,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根據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本罪客觀上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在履行相關職責、處置突發事件時依法執行職務的。主語是壹般主語。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主觀上具有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故意對其實施暴力、威脅,使其不能或者嚴重影響其不能履行職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暴力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肇事,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