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範圍內,室外公共場所吸煙不違法;
2、全國範圍內,公共場所室內吸煙是違法的,但沒有處罰或處理;
3、個別省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按該法規執行。例如,陜西省xi市於2018年6月頒布了《Xi控制吸煙管理辦法》,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吸煙行為可以進行壹定的罰款。
目前,國家法律法規中沒有關於室外公共場所吸煙的相關規定。如果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原衛生部制定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壹款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但沒有處罰條款或其他強制措施。
4.根據《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在公共場所吸煙罰款十元,情節嚴重的還可能加重處罰。第六條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公民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有權要求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履行本規定的職責;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違法行為。
第七條規定,檢查人員在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對吸煙者進行制止,並可處以10元罰款。對吸煙者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檢查人員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市人民政府統壹印制的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和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當事人。
第八條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衛生行政部門對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進行處罰,應當按照國家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和禁止吸煙標誌。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設在行人必須經過的通道內。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配備專(兼)職人員勸阻吸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