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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合夥簽收壹個人有效嗎?

有效。

1,“合夥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上述協議是全體合夥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脅迫、欺詐行為,且全體合夥人均已在合夥協議上簽字並註明時間,則為有效協議。

2.合夥協議的效力只是證明合夥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但並不意味著具有可執行性。強制執行文書應當是生效的法院或者行政機關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文書。

3.合夥協議是否有效,要看該協議是否經全體合夥人簽字,是否符合合同法的有效規定。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 *和* * *的特征是幾個* * *和* * *人對* * *所有的財產有權利和義務。只要* * *和* * * *有關系,* *擁有財產給* * *的人就分不出自己有多少股份,或者哪壹部分屬於哪個* * * *。所有* * *人對* * *和所有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比如夫妻結婚後,* * *擁有自己買的電視機。即使夫妻壹方沒有工作,也完全是另壹方買的。夫妻雙方對這臺電視機也有平等的所有權。這個權利只能在離婚時分割。此外,* * *的人也平等承擔義務,與外國承擔連帶責任。例如,在個人合夥企業中,每個合夥人可以行使債務人的所有權利,同樣,每個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夥人都有償還全部債務的義務,債權人可以向有償還能力的合夥人追償。合夥債務清償超過其應承擔的數額時,該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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