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法律規定
中國大陸的法定結婚年齡男性不早於22歲,女性不早於20歲。
中國大陸、香港、臺灣的法定結婚年齡,男性應不早於18,女性應不早於16。
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確定,綜合考慮了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只有到了壹定的年齡,才能有合適的生理和心理條件。雖然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但並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成為民法典中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才能享有結婚的權利。
我國《民法典》1950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性為20周歲,女性為18周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在這次民法典修訂中,有同誌建議,男女結婚年齡統壹為壹個標準,可以是22歲,也可以是20歲。
我國民法典關於結婚年齡的規定,不是強制年齡,也不是最佳年齡,而是最低結婚年齡,是非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才能結婚,否則違法。法定結婚年齡不妨礙男女根據自身情況自願推遲結婚。為了落實我國的計劃生育國策,民法典還鼓勵晚婚晚育。有些單位用享受優惠政策的結婚年齡代替法定結婚年齡,不到這個年齡不批準男女雙方結婚,這是不妥當的。法律提倡晚婚,不是強制晚婚,也不是說越晚結婚越好。為保證《結婚年齡法》的嚴格執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單位或者他人幹擾,不能取得所需證件的,經查明確實符合《民法典》和本辦法規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也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