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現在,租房子很普遍。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規定,雙方對出租的房屋都要承擔壹定的責任。壹般來說,房屋出租後,出租人有保護房屋財產和人身安全的義務。房東壹旦與租客簽訂了租賃協議,就與其建立了租賃關系。所以房東有義務保證出租屋內活動的合法性。這種監督權不是公權力,而是法律義務。公安機關壹旦發現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內有違法犯罪活動,將書面通知房東責令其立即收回房屋,並要求房東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樓主不舉報,就觸犯了刑法,按照相關規定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開設賭場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的普通犯罪。開設賭場罪是指是否存在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職業的客觀行為。開設賭場的方式主要有:壹是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的控制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為他人提供賭博設備進行賭博,場所是否開放不影響犯罪構成。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設立賭博網站,或者代理賭博網站接受投註。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信、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開設賭場罪的* * *犯論處。生活中,站崗、提供場地等幫助這種看似不經意的行為,很可能會觸犯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七條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或者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犯罪活動,未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