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公民的權益。比如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婦女兒童保護法》等權益。2.會計指的是資產。屬於所有者的叫所有者權益,屬於債權人的叫債權人權益。兩者統稱為股權。
權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權力是指某種影響力和支配力,可分為兩類:社會權力和國家權力;狹義的權力是指國家權力,即統治階級為了實現其階級利益,建立壹定統治秩序的壹種組織支配。
憲法規定了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五)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獲得賠償的權利;
(六)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勞動者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因年老、疾病、殘疾或者喪失勞動能力而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和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和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的權利和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受保護的權利,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中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受國家保護。
政治權利和自由
其中,政治權利和自由可以分為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權利。
個人自由
個人自由可以分為
1.人身自由權
2.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
3.人格尊嚴權
4.通信自由和隱私
社會和經濟權利
社會和經濟權利可以分為
1.財產權
2.工作權
3.工人的休息權
4.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權
5.獲得物質援助的權利
6.受教育權
救濟權
救濟權可分為
1.投訴和指控
2.獲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3.獲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社會生活權
1.宗教信仰自由權。
2.教育、科學和文化權利和自由。
3.婦女和兒童的權利等。
公民的平等權利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