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在正規戰場倒賣沙子構成犯罪。沒有禁止,法律是自由的,在工商局登記後就可以從事經營活動。如果沒有依法登記,也是違法的。如果存在偷他人沙子的情況,可能構成刑法上的盜竊罪,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因買賣砂石引發的違法行為有以下幾種:
1.未經許可經營特許、加盟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交易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4、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
買賣非法開采的河砂是否違法,要看經營金額: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
2、個人違法所得在二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按照規定買賣沙子,如果經營者有合法證件就是合法的,否則就是非法的。壹旦發現違法,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
非法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采礦,在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采礦,或者開采國家保護的特定礦種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