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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第三方理財有哪些風險?

法律風險

首先,第三方理財在定義和監管上屬於法律真空。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大多以“財務咨詢公司”、“投資咨詢公司”或“財富管理中心”的名義運作,分為兩種模式:壹種是只提供財務咨詢,另壹種是代客戶提供咨詢和理財。由於國內沒有相應的法律部門或法規對第三方理財機構進行監管,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霍教授認為,很多沒有合法身份的私募基金會代第三方理財機構理財。由於近年來金融市場的蓬勃發展,雖然有必要將私募納入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監管範圍,但由於配套的監管手段、對策和風險控制機制尚不完善,法律監管之路還比較漫長。這也是第三方理財機構與銀行、信托、券商推出的理財產品的主要區別。

道德風險

經濟哲學對道德風險的定義是:基於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從事經濟活動的壹方在實現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上海財經大學教師何仁表示:“由於缺乏法律約束,受托人,即第三方金融機構,很可能利用專業技術和信息的優勢,侵犯投資者的利益。”如果是壹個只提供理財規劃建議的機構,很有可能會因為利益的牽扯而越過其宣揚的“中立”。對於幫助客戶管理資產的第三方理財機構來說,更有可能的是投資者因為信用或投資能力差而遭受損失。需要註意的是,很多金融機構其實都是地下私募,門檻壹般不會低於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與公募基金不同,公募基金有定期的信息披露機制,投資者的利益很難得到安全的保護。

投資能力風險

由於現有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水平參差不齊,雖然服務人員都是從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或其他金融機構抽調的,但要真正為客戶提供全局的、長遠的規劃、細致的、專業的、精準的投資理財服務,難度還是很大的。這是壹個團隊集體智慧的體現。投資能力的高低不是華麗的外表,而是對實際投資回報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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