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道路建設過程中遵守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了相應的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給予農民合理補償,那麽這種占用可能是合法的。但是,未經合法征用和補償,強行占用村民耕地是違法的。
壹般來說,修農村公路占用耕地是違法的,因為修路不是為了農業目的,需要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同時,不得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得破壞耕作條件,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國家征用農村耕地,按照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標準進行補償。對於村內道路占用農田的情況,被占用的農民可以選擇壹次性補償的方式,政府會將補償款壹次性給農民。請註意以下補償:
1.土地補償費是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因征地造成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損壞,由用地單位支付給種植青苗的單位和個人的補償費。
3.附著物補償費因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設施等附著物受到損壞的,由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收人的補償費。
4.安置補助費被征地單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勞動力,由用地單位支付的補償費。
綜上,村裏修路占用耕地不壹定合法,要看有沒有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42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大量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造成耕地大量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文章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破壞。征用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並公布該地區的綜合地價確定。區域綜合地價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原土地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或重新公布壹次。